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我局在办理以下6起案件时,依法冻结了部分涉案银行账户,相关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我局对涉案账户内的冻结资金拟办理返还,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张某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6214********0175(户名:钱征瑞,开户网点:上海普陀支行)。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张某某。
二、朱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6231***********4733(户名:邢文英,开户网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营业部)。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朱某。
三、申某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1、数字人民币账号:0041********0546(中国银行,开户网点: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2、数字人民币账号:0041********0476(中国银行,开户网点: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3、数字人民币账号:0041********0561(中国银行,开户网点: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申某某。
四、高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1、6210***********5001(户名:万凤娥,开户网点:湖北安陆农村商业银行李店支行);2、6217***********4236(户名:钱志龙,开户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州支行)。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高某。
五、蓝某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6217***********2769(户名:朱加木,开户网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设营业所)。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蓝某某。
六、安某某被诈骗案
我局在办理该案期间经侦查发现,以下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包含本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故依法予以冻结。
冻结账户:6621************3432(户名:季永强,开户网点:中国银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部)。
现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将上述冻结账户中的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给本案被害人安某某。
综上所述,我局现就上述涉案资金返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以上案件中涉案账户和资金的利害关系人如对此冻结资金返还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反诈中心,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1-4618232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南十方街87号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平安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