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龚月娟
近日,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常祯主持会议,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凯军应邀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案情、争议焦点及审理难点。王凯军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从程序规范性、法律适用统一性、证据合法性等角度提出专业性建议,为审委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审委会委员综合案件具体情节,结合检察长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发表观点。
常祯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共识、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常祯要求,审管办要深入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要求,一要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分管领导对会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在确定会议议题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案件材料完整、准确地呈送检察长。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关注点,为会议顺利进行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二要扎实做好会中服务。审管办要做好会议记录,准确记录检察长的意见、审委会委员的讨论内容及最终的决议结果。要保障会议按照既定流程有序进行,如果在讨论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或需要补充资料,要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三要高效抓好会后落实。会议结束后,审管办要尽快整理会议纪要,明确决议事项和执行要求,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相关业务部门。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将决议执行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