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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金钰,女,1974年出生

更新时间:2025-07-01 20:11:00

丹阳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年第24号)


被执行人:金钰,女,1974年4月2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40422****,汉族,住江苏省丹阳市华南路8号华南新村43幢三单元201室。

执行案号:(2025)苏1181执425号

涉案标的额:2393721.57元悬赏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执行完毕止。悬赏条件:凡提供该被执行人金钰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蔡法官 0511-86703064。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现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斌,男,1979年5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50219790529****,汉族,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29号锦程明珠1号楼四单元301室。

执行标的:107839.71元



悬赏期限:即日起截止2026年6月30日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望立冬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212号

联系电话:0717-72224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严禁使用不正常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夷陵法院